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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语音室教师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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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语音室课程安排按教务部门核定的课表执行。未经同意,教师不得自行调换已经安排好的教学计划。如有特殊情况需持教务部门的通知另作安排。

二、 使用语音室上课的教师必须在首次使用前参加操作培训,熟练掌握后方可在语音室上课。

三、 为确保教学的正常进行,上课期间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可随意删改计算机程序,如需要添加有关文件应与管理人员联系。

四、 教学过程中,设备若出现异常,任课教师应立即通知语音室管理人员进行排除。

五、 教师应教育学生爱护设备,若人为原因造成设备故障,教师应及时通知语音室管理人员,并协助查明原因。

六、 培养良好的节能习惯,任课教师课后应主动关闭主控台设备电源和教室照明电源,并及时通知学生关闭学生显示器电源。

七、 配备有视频投影仪的教室,任课教师在使用完毕应严格按照正确的关机程序进行,即投影灯熄后散热3分钟才能关闭总电源。

外国语学院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