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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外国语学院总支部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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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外国语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

为了加强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明确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制,推动学院科学发展,根据《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方案》,现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责任制度,强化责任监督,明确责任目标,规范权力运行,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

二、要求

(一)贯彻落实主体责任

学院党总支是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主体。学院党总支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学院领导班子和各级领导干部的目标管理中,与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和其他工作紧密结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检查。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做到党政齐抓共管、干部各负其责。

(二)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学院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学院党员党风廉政建设负重要领导责任。要对党风廉政建设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和岗位要求对分管领域和联系部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对分管领域和联系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健全逐级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做到管事、管人、管党风廉政建设的一致性。

党政领导班子责任清单:

(一)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和学校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讨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梳理学院党风廉政风险点,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抓好组织实施。

完善管理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贯穿到日常教学、科研、管理等业务工作中,紧密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和廉政风险点,制定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建设。

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纳入党总支学习宣传教育计划,定期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教育,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的贯彻落实。

)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保证重大决策科学、民主,确保各项决策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坚持党务、政务公开,接受师生员工监督。

(五)加强自身建设,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作廉洁从政的表率。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完善党总支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切实管好班子。坚持对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完善干部管理制度,切实带好队伍。

)对学院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出现的重要问题或违法违纪现象及时向上级和学校纪委报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对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工作和思想教育工作。

)每年年底对学院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自查,并向学校党委纪委报告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协助纪检监察部门对学院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进行调查处理。

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责任(党总支书记、院长)

1.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传达贯彻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对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做出部署和安排对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梳理学院党风廉政风险点,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和工作任务清单,并抓好组织实施。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工作,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开展教风学风师德师风建设,提高师生廉洁自律意识,努力营造廉政勤政的文化氛围。

2.统筹协调。定期与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开展廉政谈话,交流思想,沟通情况,提出要求。对领导班子落实主体责任作出安排部署,对学院内部机构及其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提出明确要求,凝聚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调性。

3.惩防并举。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贯穿到日常教学、科研、管理等业务工作中,紧密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和廉政风险点,制定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完善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4.监督检查。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严格执行党总支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学院内部机构及其负责人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约束,定期不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采取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等方式,督促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

5.以上率下。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带头管好自己、配偶和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坚持带队调研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了解掌握党员领导干部思想、作风状况。

(二)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

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业务工作的同时,也要抓好分管领域和联系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统筹安排、齐抓共管,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1.部署落实。协助学院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密结合分管领域和联系部门工作实际,尤其针对重点工作,细化实化职责分工。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现状,排查找准党风廉政风险点,研究制定有效管控、务实管用的措施办法。指导制定符合基层实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

2.督促指导。经常性督促指导分管领域和联系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制定防控措施。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分管领域和联系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每年至少开展2次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调研,围绕形势任务研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作出工作安排。参加联系部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了解掌握党员干部思想、作风状况。

3.监督检查。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积极参与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考核。主动了解掌握分管领域和联系部门领导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对分管领域和联系部门领导干部进行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督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4.及时汇报。每半年向学院党总支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汇报分管领域和联系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时报告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对分管领域和联系部门发生的违纪违规案件不压案不报、不压案不查。

5.廉洁自律。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风建设意见以及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加强对分管领域和联系部门的党员干部及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中共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外国语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3年10月1日